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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是一婚,我老公在我之前有过一次婚姻,他的妈妈给了他一套房子,曾经过户到了他的前妻身上,他又买了一套房子,等他们离婚后,我们再婚后他买的房子给了前妻,他妈的房子前妻还给了他,而且是在我们婚后他们互换了的,我们现在结婚十年了有个孩子,请问按现在的婚姻法,我和这套房子有关系吗?如果我们真要是离了婚,能分到房子吗?

其他 2019-09-27 02:07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婚后房产互换,应该属于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 按照您的描述,应该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
  • 1、婚前协议,有签名,没按手印,为有效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你所说的协议内容“男方婚前的所有债务为他个人债务,但是假如两个人婚后不和导致分开,债务的金额应全数计入婚后共同财产”无法理解清楚其含义,请将其中的意思给予明确,并且说明订立该条款的目的,因此你的第二个问题“我能不能把他所有的个人债务(包含未还部分)作为共同财产来作分割吗?”现在无法作答; 3、B楼的产权我认为你无权主张,首付款的支付你与丈夫及其前妻存在的是债务关系,而非共同出资购买,首付款应作为你丈夫与其前妻的出资购房行为,在离婚时你丈夫与前妻对于该楼已经明确约定了所有权的归属,其中一半应视为你丈夫的婚前财产,且在婚后你们未曾以夫妻共同财产对B楼进行出资,所以虽然按揭手续是在你们婚后办理,但这不能成为该楼属于你与丈夫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效依据,所以此楼你无权主张; 4、你婚前借给他的购买B楼部分首付款可以作为借款要回; 5、如果未经对方同意引产,由于你存在过错,如果要求对方支付费用应该不会得到支持。经对方同意的,作为丈夫对你有扶养的义务,应当承担你引产的部分费用。
  •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对其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依照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一) 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二) 男女平等;
    (三)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 照顾无过错方;
    (五) 照顾付出较多方。
  • 你好,房子是婚前购买,属个人财产,你不可以要求分割.。。。。。。。。
  • 无法主张。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 您好,不可以要求分割~
  • 该套房产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你无权分割!
  • 你好,房子是婚前购买,属个人财产,你不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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