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交通事故发生在2008年,一方于2008年做了手术,09年9月28日住院取钢板10月9日出院,12月3日因高血压脑溢血住院12月11日死亡,对方家属要求赔偿15万(保险之外),当时事故并没有撞在当事人脑部,只是腰椎有点位移,现对方家属起诉,我应该怎么办?还有就是前面手术我已经支付了近5万,事故鉴定我为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

其他 2020-05-26 01:0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通过司法鉴定,如果被害人的死亡与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系,你就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 1、对于是否构成伤残,需治疗终结后进行鉴定;2、对于护理,需要有医院开具的相应医嘱,对于退休人员有收入的还应提交收入证明;3、事故发生就医,一般会有一个诊断证明书也就是俗称的伤单;4、需要先搞清楚肇事人与租赁公司是什么关系,是雇佣还是单纯的租赁;5、交强险赔偿是有限额的;6、执行的依据是生效判决中的赔偿义务人,通俗地讲就是判谁赔,谁就赔。
  • 对于您的这种情况,可做以下处理。首先交强险是有赔偿项目的规定的:1、伤残死亡赔偿金11万 2、医疗费1万 3、财产损失费2000元。根据您哥的具体情况,如果治疗后经鉴定机构鉴定造成伤残的,交强险则在11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造成伤残,则交强险仅在医疗费1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哥在此次事故中有财产损失的,则交强险在2000元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 诉讼费要看您主张的赔偿总额才能计算。 3、律师费可以面谈商量。 4、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医疗费单据 3、工资收入证明 4、因处理此次事故支付的交通费凭证 5、因住院期间需补充营养而购买营养品的票据凭证 等。
  • 交通事故赔偿涉及有几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受害人一方如何索赔,另一方面是肇事者一方如何当赔,还有是保险公司等事故第三方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赔偿最重要的依据就是交通事故认定书,通过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各方可以明确事故责任的大小,而事故责任是赔偿责任的依据。由事故责任确定的赔偿责任依照《交通安全法》76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6条处理相关赔偿事宜。
    受害方如何索赔
    1、确定损失。
    确定损失是要求赔偿的第一步,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众多,由实际损害和事故的性质确定。
    2、确定可获赔偿额。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确定。
    3、采取索赔途径。
    损失不大的交通事故可以采取和解或是调解的途径,当事人之间无法协商以及损失严重的事故须得采取诉讼的途径方能很好的解决。
  • 积极应诉。
  • 第一、你需要明确对方死因是否与交通事故有关? 第二、对于对方起诉要求的赔偿,你需要结合对方提交的证据予以甄别,对于不合理的部分,不予赔偿; 第三、事故责任的认定你承担主要责任,但鉴于你的车辆有交强险,你自己赔偿部分应不会太多;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如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杭州金律师
  • 委托律师积极应诉,依据法律规定,不是你的责任可以不承担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株洲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