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999年向张某购买了一套房屋,该房屋为企业给予张某母亲的福利房,免税。2007年去办房产证,工作人员说该房屋是企业卖给老太太的,现在老太太过世理应属于他的子女,当时未证明其他子女不要该房屋,不能办理房产证,现在该房屋所在地可能拆迁,对我有无影响?急盼回复,谢谢!

拆迁补偿 2010-02-26 2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有张某的其他所有兄弟姐妹都签字或者他们都知道卖房给你而没提出异议,合同才真正有效。
  • 如果张某及其兄弟姐妹不同意过户,你应尽快起诉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最好查封该房产,以防对方擅自拆迁。如果你能证明其他子女明知房屋卖给你的事实,法院会支持你过户的要求,如果证明不了法院不会支付你的要求,但是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损失包括购房款还有到现在房价升值的部分。
  • 未过户,没有房产证,房子就不是你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