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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企业的员工,因在单位工作把脚扭伤,但因为当时不了解报工伤的知识,所以没有报工伤,在家休了不到一个月,就按个人病假扣的工资,我工龄已在8年以上,请问我这种情况应不应该扣工资?

其他 2010-03-08 09: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个人也可以到劳动局申报工伤,这种情况单位应该照常开资并支付医疗费用。
  •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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