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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7年7月1日进入X公司,于2008年6月上旬收到无故辞退的口头通知! 于2008年6月30日正式离职! (备注:无签定劳动合同,但本人有证实一年劳动关系的资料) 现本人想提出劳动仲裁 要求如下: 1.2008年1月至2008年6月的双倍工资补偿!2000元*6=12000元 2.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2千元 3.未购买社会保险11个月的补偿金!约400*80%*11=3520元 现在想知道我的胜算会有多少 跟这案子的维权成本(包括大概的律师费用) 这单案子值得一打不?

其他 2008-08-05 15: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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