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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快一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辞职后,少发员工工资,怎么办?他们每个月10号发工资,我工作是2013.3.11-2014.2.17,差我2014.2.11-2.17号的工资,现在发我的工资差好几百,他说是因为我现在不干了,过年放假也要扣钱,搞不明白怎么算的

其他 2014-03-13 13: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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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你好,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 首先,单位是没有任何理由去拖欠你的工资的;其次,因为单位没和你签合同,自入职满一个月起应支付你双倍工资。请及时委托律师帮你申请仲裁,索要工资及赔偿。
  • 可以投诉或者仲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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