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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求!!共有人擅自卖了使用权房产,一直以租赁敷衍.现在本人作为另一共有人,可以向买方要求收回房屋使用权吗?如何行使权利?

其他 2008-08-06 18:1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的. 生活中的你,随时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法律问题,苏州李加刚律师愿意随时接受你的来电法律咨询,或者直接带材料来我的单位面谈,一定会为你排忧解难,免除你法律上的后顾之忧!!
  • 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的.
  • 如果当时房产登记为共有财产,那上面应该有你的名字,买方在过户时应该有看见,那么他就是明知未经你同意而恶意购买,不能构成善意取得,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买卖双方,主张买卖合同因为未经共有人同意而无效,要求返还房屋。 如果房产登记为个人财产,而实际上是共有财产,即实际情况与房产登记情况不一致,那买方有足够理由相信房产登记,如无其他意外,他应该构成善意取得。你只能起诉卖方,要求赔偿损失。而不能起诉买方,言下之意,房子是拿不回来了。
  • 可以以侵犯共有权来主张合同无效。
  • 合同可能是无效的,也可能只能向另一个共有人主张赔偿。建议你带上相关资料,当面详细咨询律师。
  • 具体看是否构成表现代理.
  • 不能,对方为善意取得,你可以要求共有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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