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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1980到1986期间在武汉空军工程13团的河南省内乡县的灵山飞机场工地施工(当时是县里以民兵的身份抽调到那里的) 因公受伤了,断了6根肋骨、左耳耳膜震坏了,一个腰子坏了,脾脏摘除了 。这么多年了还能不能申请到工伤赔付?

其他 2008-08-05 22: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已经超过时效了
  • 《工伤认定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据此,你们现在申请工伤认定,已过时效。
  • 你好!《工伤认定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据此,你们现在申请工伤认定,已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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