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现在的公司“浙江**电器有限公司”前身是“国营浙江**设备厂”,在上世纪本县第一个国营改股份的企业。我门全厂干部职工按职务与工龄分配原始股成为大小股东。年销售额都在两三千万徘徊。近两年定单越来越少。公司领导一个脑子想上市,可听他们说:国营改制的和股东太多的公司不能上市?为了符合上市要求,需对原股份进行符合性处理:(1)先弄出个“出资托管协议书”收回原股权证,让我们小股东变成“出资方”乙方,托管在甲方名下,没有发言权。公司成丙方。(2)接着让我们转让原始股给甲方,且算是收到转让款,双方永不反悔的不知真假的协议。才可以出资新公司,股权转让书上写的。(3)不转让又不向新公司出资(有前提)的,不享受新公司权益(新公司把原公司唯一一个赚钱的直流电源屏产权与设备买下了,原公司大东股决定卖出的,不知收钱没?多少钱?在哪里?一套班子,两个公司。)原始股东交回公司处理。——我们但心如不转原股,新公司真上市,我们一无所有。——如转原股,新公司上不了市,我们又不是原股东(大股东不用转原股就可以买新公司股,公司新文件定的,两头大。)3月15日前止。我们怎办?

改制重组 2010-03-13 13:4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果没有进行此程序的,属于违反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无效行为。如果公司给你们股东下发了通知,要你们签字的,同表决行为相同。你可以在通知单上,附加出你的条件,比如新公司成立后出让方有权获得新公司XX股的出资权,如果新公司不履行此条件的,原股份仍然有效。出让方仍然是新公司的股东,享有出让前的股权等等。 还有不明白的,可以来律师所详细论证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