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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和继母婚后买了一所房子 ,写的是继母的名字,父亲去世后,继母要过户一半给同父异母的妹妹,为什么房产局说我不放弃继承权继母就无法过户房产呢

其他 2014-03-27 21: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先解释该套房子如何继承,因为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你父亲,一半属于你继母。你父亲的一半有你、继母和妹妹继承(如没有其他继承人)。三人各占一半的三分之一。即各占总房产的六分之一。你继母加上自有的一半,即你占六分之一,妹妹占六分之一,继母占六分之四。现在房产证上加名,属于对房产(包括遗产)的分割,如果你不加名,需要你放弃继承或将你的部分转让给妹妹和继母。
  • 你好,你享有继承权。
  • 你也是产权人之一。
  • 因为你也是房屋产权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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