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6年1月26日,女方车祸至伤残4级,肇事方赔偿约20万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现在男方因为没有拿到20万,就将女方赶出家门,并将赔偿女儿的抚养费60000多元占为己有,请问女方该怎么办?

离婚 2010-03-14 19: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又相互扶助的义务,对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赶出家门,不予抚养的,情节严重构成遗弃罪。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丈夫履行义务,也可以起诉其遗弃罪,要求追究其遗弃罪的刑事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