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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和爷爷奶奶一起住在爷爷单位分的房子,之后姑姑的女儿回沪,及姑姑也回上海,两老已故数年,2012年承租人变更是我,现在拿动迁费算遗产吗?是否还要分给姑姑的其他兄弟姐妹吗?谢谢!

其他 2020-10-16 06:56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动迁是在你爷爷奶奶百年以后,不存在遗产的问题。动迁款由承租人和同住人依法分割。你姑姑可能是同住人,其他的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无法判断。具体根据拆迁协议确定。。 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 动迁费不属于遗产。户口没有在房屋内,不需要的。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 不属于遗产。
  • 在被继承人死后,他的房子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 政府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作为遗产分配继承。实际上是被继承人生前房产的自然、合法的转化而来,当然也就是被继承人的遗产,依法可以继承。如果房子是遗产,房子被拆迁只是遗产的方式发生了变化,遗产的性质没有变,所以,拆迁以后的补偿就是遗产的具体数额,再按照遗产继承人的顺序和位数对遗产进行分割就可以了。
  •  第一,保险金不属于遗产。保险金只属于受益人的,一份保险在条件成就可以取得保险赔偿的时候,保险金是属于受益人的,那么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金由收益人领取。  第二,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也就是说赔偿的保险金可以不用于还债务。  第三,人寿保险在不在遗产税的征收范围,以死亡为给付的的人寿保险的赔偿金是不在遗产税的征收范围。
  • 动迁费不属于遗产。户口没有在房屋内,不需要的 。
  • 如果你姑姑及姑姑的女儿不在动迁安置人员的名单里,那么恭喜你,这个不能算是遗产,安置补偿与他们没有关系。
  • 不算遗产,不能继承。
  • 根据拆迁协议确定。
  • 你好,如果没有其他同住人,法律上不要求分的。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动迁是在你爷爷奶奶百年以后,不存在遗产的问题。动迁款由承租人和同住人依法分割。你姑姑可能是同住人,其他的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无法判断。具体根据拆迁协议确定。
  • 承租人不是遗产,是否分要看动迁安置协议,如果他们有份就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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