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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和老公结婚前,我老公名下买了一套94售后公房,当时同住人还有公公,婆婆,现公公(2001年)和我老公(2008年)先后去世,目前,此房屋要动拆迁,该如何分割. 急求!!!!!!!!!!!!

其他 2008-08-11 15: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上海市房地局的有关规定,售后公房是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的。你现在碰到的问题是动迁,你的身份如何认定,是否可以分到补偿款。这要看你具体的情况,本律师才能提供准确的答复。
  • 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你有权要求分割。 房子属于你老公和其父母三人共有。你公公去世后他的份额应当由你老公和你婆婆继承。一般均分。你老公继承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老公去世后,他的财产去除夫妻共同财产外应当由你和他母亲继承。 如果还有疑问或有其他问题也可致电律师热线13817973826(上海)或发送邮件到hediwei@sina.com 
  • 如果你公公和婆婆没有其他的继承人,则,房子就是你和你老公的了.
  • 现在你是主要的合法继承人,你占了一半以上的份额。 具体根据法定继承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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