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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是农村的,三兄弟一个妹妹,我婚时的整栋房子是大家一起建的,没有分家,现在我和我媳妇住这房子已一年,按农村的习俗房子还是算是我父母的,现在我想和我媳妇离婚,请问她能分到家产吗?有一个8个月大的女儿,我可以拿到她的抚养权吗? 谢谢!

离婚 2010-03-17 13: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看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是谁的名字以及当初申请建房时是以你父母名义还是另有其他人,如果有你的名字,且建房是在你结婚后,你媳妇有权要求分割。8个月大的女儿原则上应归女方抚养。
  • 该房子如果是在你们结婚后所建的,房产证上也有你或者你媳妇的名字,则你们的共同所有的房产,就是混同在家庭财产之中的,你媳妇就有分割的权利。
  • 您好,首先需要看房产证上的名字及房子取得的时间,其次孩子尚在哺乳期,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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