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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惠山区的,我是农业户口,在我上大学时我家的地就被征收了,我是2005年底结婚的,婚后户口一直在娘家,现在娘家那边要办失地农民补偿了,村里说我不能享受失地农民补偿,因为我嫁人了,不在村里了,真的有这个规定吗?失地农民不是按户口本上的户口来赔偿的吗?还有因为户口在娘家,我的独生子女费到现在从没拿到过,老公这边居委说要到户口所在地拿,而我娘家村里说我嫁人了,要到老公这边居委会拿,结果一直就没了

农林牧渔 2010-03-18 21: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失地农民补偿主要是一种地方性政策,实践中各地做法不同. 你的这种情况应该看你娘家的失地农民补偿政策.如果按照户口,你就应该有补偿,如果按照实际居住情况,则你不享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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