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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我弟弟和别人起了冲突三个人打他,拉开后对方又拿刀来杀他,他也冲进屋拿了把跳刀有个人把他后面勒住了,前面又有刀砍过来,情急之下他把刀向后戳,伤到人家大动脉,抢救无效死了,我弟弟被判为“故意伤害杀人”对吗?现在法院开庭说要赔偿死者家属,我们也愿意赔偿,但我爸爸患有残疾,妈妈多年的精神病,弟弟孩子才三岁,家里实在是凑不到死者家属所要的赔偿金,如果要赔偿就得把一家人住的小瓦房卖掉,到时候一家人无处生活,我想问一下中国的法律是被告人在无力赔偿,家里又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可不可以不赔偿或在自己的能力上适当赔偿,法律能不能看在家里无人照看,有老有小的情况下酌情判刑?

其他 2014-04-13 22: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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