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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请教一下:我是2008年毕业的护理本科生,毕业后即到广州某市级医院从事护理工作至今,属单位正式职工,有编制的,入职时好像填过一张什么干部身份什么的一张表。自我来医院至今,没有签过任何合同,包括入职时和应转正时,但之前几批像我这种情况的(即也是正式工)同事都是签了的,今年3月初,应考虑到自身发展问题,我提出书面辞职,科室、科部、护理部都已经批准,但人事科回复可能需要3个月的时间,而我一直认为只要一个月就可以了,现在我还在单位上班,同时联系其他工作,已有意向单位,外资企业,我询问过入职需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我想问,如果我做够一个月就走,回家等单位通知办手续是否可行?是否一定要到三个月时才给办?如果单位不开离职证明给我,我能否到新单位上班,我不太在乎钱的问题,重要的是渴望及早换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其他 2010-03-21 23: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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