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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员在放款前并未去担保人处调查担保人的是否有能力做出担保,结果一年后在债务人破产后,担保人根本没能力去偿还债务人的贷款,这个信贷员是否要承担什么责任?

其他 2019-07-03 17:2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个人为公司担保签名,属于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如果个人为公司担保,未约定担保形式的,依法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公司不依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个人要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1.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2.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欠款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在欠款人不能履行欠款偿还责任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履行偿还责任。
  • 对于目前商业银行的信贷担保方式有哪些这个问题,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保证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权,而将财产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是借款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存在抵押品时,银行放款的安全性将提高,因此借款人的借款利率相对较低。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留置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
  • 这个和信贷员没有直接关系
  • 你好,原则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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