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母亲在为老板打工,以有好多年了,老板不签定劳动合同,说她临时工, 请问母亲工伤,老板是否应赔偿??

其他 2008-02-19 23:3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现在在法律上已经没有“临时工”这种称谓; 2、如你所说有证据证明,你母亲应属于工伤,建议立即进行工伤认定; 3、如果你是湖北省的人,那根据湖北省的规定,你可能在要求工伤补偿之前,可能需要先追究肇事者的侵权赔偿责任;如果侵权赔偿低于工伤补偿,你则可以要求差额部分; 4、我作为湖北省执业的律师对此规定认为值得斟酌,湖北省的规定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所以建议你两个案子都要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没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劳动关系成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你应当:1、申请工伤认定;2、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先由责任方赔偿,然后依工伤待遇对差额部分由企业承担。
  • 工伤.无论你选择工伤或是向肇事者追偿,你都只能得到同损失额相等的赔偿.,
  • 2者选一赔偿责任 1。企业没签定合同,企业过错在先。 2。肇事者也有赔偿责任。 3。必须具备证据!
  • 你母亲可以要求公司承担也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医疗费,二者可选一,也只能选一
  • 如果是肇事者责任,可以由肇事者承担医药费。依据交警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按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到法院起诉肇事者或车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