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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立水桥附近有一处住房,现在手里有地契。在八几年时曾把该位置的房子卖给了别人。只是写了书面的字据有证人签字,但没有出卖土地所有权,现在有地契,能否把房屋所在的土地收回。

其他 2013-07-08 21: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那时还属于农村住房,如果买的人不属于集体内,还可以确认合同无效,要房子;如果属于集体内的成员,则房子和地一起转让的,没有要回的理由,有地契也不行了。
  • 如果那时还属于农村住房,如果买的人不属于集体内,还可以确认合同无效,要房子;如果属于集体内的成员,则房子和地一起转让的,没有要回的理由,有地契也不行了。
  • 是土地的使用权!是随房屋而转移的,既然卖了,是很难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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