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他在离婚前有一份离婚协议,在协议里把婚姻存系期间的债务全部写的非常清楚,他也签字了,时间是2008年3月8日,到2008年5月我起诉离婚,到7月14日一审判决准予离婚,但在2008年8月5日他父亲起诉他的儿子和我说借他8万元买房,此款我一无所知,此借款是在一审判决后他们父子之间捏造的借款,在这期间他的父亲以我和他儿子有和好的可能向法院申请撤回对我的起诉,法院下发裁定书一份,2008年8月15日。2008年8月18日法院下达了一份民事调解书,上面说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他支付他的父亲借款8万元。在一审离婚判决书下达后他又上诉中级法院,最终法院维持原判。但现在他又以民事调解书及裁定书和他给他的父亲还款单为证据,起诉我让我还剩下的4万元。可是我买房有依据公积金贷款合同的。

诉讼 2010-03-26 12: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嘴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