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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我姥爷1986年登记的,土地证是我舅舅的1991年登记的,村委会说当时并没有我姥爷亲自当面签字同意改成我舅舅的名字,我舅舅自己单方面登记的自己的名字,为此村委会给我们开出证明。现在姥爷,舅舅已去世,我妈能否继承房子。房子的权属该归谁?房屋(我妈、我姨、舅妈)应该如何来分配,房子当时由于水库危险全体搬迁,属于集体用地,舅舅和舅妈87年登的记,当时是二婚带的2个孩子嫁给我舅舅,一直也没有我舅舅的亲骨肉,一直不孝顺我姥爷,曾经为赡养我姥爷的问题我姥爷多次找到村委会,我姥爷一直在我妈妈和姨家赡养,90多岁的时候要求我们陪他回去要房子,当时我们以为房权是舅舅的,担心老人家上火不值,,舅舅2003年去世的,姥爷2008年去世的。请专家律师帮忙指点

其他 2010-03-27 06: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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