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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被生父母生下第2天就遗弃的人。后来被一家好心人收养,但是在我17岁的时候生父母又把我认了回去,请问我是否可以问他们要回17年的抚养费用,能要回多少。生父母家条件很好,家产保守算有600万。当初遗弃我就是为了生儿子,我是老2,上面一个姐姐,还有个妹最后一个是 弟弟。如果他们不给我抚养费我是不是可以告他们弃婴罪,?

刑事辩护 2018-11-20 11:5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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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你养母的名义起诉是可以要回你17年的抚养费用的. 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本律师。
  •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后果:
    抚养费一般支付到孩子年满18周岁,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分期支付。如果不按时支付或拒不支付抚养费,可能引起民事纠纷。
    若经法院起诉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当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过程。
  • 子女的抚养费该给多少更多表现出的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种关爱之情,而不应该作为逃避抚养义务,减免子女抚养费的一种手段。我国对于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没有明确地强制性规定,但是在法院具体的判决中,会遵循以下二个标准。这一标准是在考虑保障孩子基本的生活、学习等需要的基础上设定的,在诉讼时法院会根据这一标准规定数额。另外,如果是夫妻双方协议确定子女抚养费时也可以参考这个标准。这样看来,我们也可以把这个标准看作是一个最低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可以参考这个标准,也可以超过这个标准,但不要低于这个标准,因为这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经济条件。
      (一)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三个方面,即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然而法律上为了避免支付子女抚养费过低,无法有效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发生,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规定了较为详细的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只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若你要求17年的抚养费是为了补偿你的养父母,本人坚决支持。犯罪追诉时效已过,只能提起民事诉讼替你养父母追要抚养费了。以后好好善待你的养父母吧,17年不容易啊。
  •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先不要通过法律手段处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满意请按采纳
  • 只能要求你的父母继续抚养你到十八周岁,而不能要求前面的抚养费。
  • 你已经即将成年,只能要求你的父母继续抚养你到十八周岁,而不能要求前面的抚养费.建议你还是不要与你的父母发生冲突,那样对你不利,人应该依靠智慧而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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