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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帮我分析以下 前因工伤待遇矛盾,招百般刁难、打击报复...... 1) 3月18日单位张贴调岗公告,限我3月20前到新岗位报到。即时,我提交请假单,多次找原岗位领导,领导不批。因此,我继续在原岗位上班。 2) 3月23日原岗位换了锁,不许我进入。且新岗位张贴因我没去报到扣绩效2分,罚款100元的通报。 3) 3月24、25日我没去上班,走访了劳动局。 4) 3月26日我回单位上班,看到了单位3月24日张贴的“最后限我25日前到新岗位报到,不然当我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的通告。我去找领导,领导说劳动合同已解除......

其他 2010-03-30 14: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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