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最近买了一套二手房,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合同约定所有税费有买方承担,但交税的时候才发现没有原购房发票,只有契税发票和维修基金发票,办税的工作人员说得要原购房发票要不就按全额征税,房主买房的时候没有和开发商索要发票,在房管局查阅档案时也没有原购房发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按全额我们要多交好多税,哪位能给我个建议!谢谢!

其他 2010-04-02 21:2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去开发商处查询
  • 二手房买卖中风险很多,房屋买卖合同中也存在约定不明的情形,由于房主的过错导致你现在承担高额的税款,属于意思表述不真实,可以要求房主承担。
  • 通过契税不就能确定原房屋价格了吗? 税务部门说法我觉得不正确。
  • 这种情况最好先由你们双方协商税费的承担。如协商不成,则按照合同约定对你方不利。如果你方不承担税费,卖方肯定不配合你们办理过户,就要产生纠纷了。如真到这种程度,你们可选择主张行使撤销权,要求撤销合同,因为此为除斥期间,超过一年就不能主张了。如不能撤销,再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这也是策略问题,因为整个事件中买方都处于被动地位。具体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商定解决方案。如有需要,可联系我。
  • 请认真审查一下,看合同是否明确约定卖方需要提交购房相关发票,如有明确约定,因卖方不能提供发票导致多缴税费损失应由卖方承担;如合同约定不明确,按照民法原理及交易习惯等相关规定,卖方也有提供购房发票的义务,如卖方不能提发票,导致多缴税费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