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2014年3月15号租了某房东房屋,租期为6个月。并签订了合同。合同上的时间由于房东笔误写成了2013年3月15至2013年9月15。签合同时候房东说房子里面不吵,但是邻居每天晚上吵得我不能好好睡觉,房东说热水器和洗衣机叫公共水电费就能,但是现在洗衣机是坏的,热水器是有问题的。现在我不想在这住了,我认为房东所说的条件与当时租房时候不一致。请问这份合同还有效吗?如果我不住了房东要退我租房押金570吗?本来我们是想协商解决的,我只要房东退我200,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4-08-11 07: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