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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于2009年12月三级士官复员,当地民证部门见我老公背驼,了解情况有强直脊柱炎左眼只有光感右眼0.3,于是就把我老公退回部队。我自费就把老公交到部队【西藏】,要求报路费报看病医疗费把我老公病看好还有评残,领导把我老公送到西藏军区总院医生见我老公病严重要我们转院,我带病残的老公在西藏等了20几天,吃住全是自费没人过问西藏的一月天,终于等到可以转院成都军区总院,领导说坐火车报做飞机不报,等了几天没票领导说可帮买票但自己先垫付,等到领导接我们到火车站时火车已经开走了,我没发见我老公病严重只好坐飞机到成都,医生说病担误太久左眼治不好了只有光感【续发性青光眼】右眼0.3,还有强直,我老公能评残吗,要求赔偿100万精神费,报销食住医院网返路费

肖像权 2010-04-04 22: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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