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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8年在中介购买1套拆迁房奘修入住,购买时无房产证合同上签的是房主儿子的名。现我要过户,房主提出要么加钱,要么房子收回。请?我该怎么办?房子收回是合同上的价钱吗?

调解 2010-04-24 19:52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履行不能,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 您的这个事情挺复杂。建议您来电话详细谈谈。
  • 你好,你应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 你好,这样产权不完整的拆迁房,试问你能够办理过户吗?建议你谨慎行事。
  • 这个要看你们签的合同的具体约定了! 如果,当时签的合同中没有制约条款(违约金条款),你会比较吃亏。
  • 你们的房子估计还不可以买卖 不知道你们合同是怎么签定的 按法律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可以买卖的 如果要房子收回 那是按照你支付对方钱再加银行贷款利息 要对方返还的
  • 你好,拆迁房在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一般不可以买卖,由于房产尚未过户,从物权的角度你还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你可以依据双方之间的购房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 按合同中约定的价款。
  • 我已接到好几个这类的电话了,都是宜兴的。我说一下我的看法。 这个合同是无效合同,像这一类房子,在一定时期内不是可以买卖的。这是法律禁止性规定。这种房屋买卖,对双方都有风险。我没有看到你们的合同,所以,很判断你的情况,建议你和我联系。
  •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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