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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社区文化广场小区居民。我们小区是2005年有限责任公司新开发的一个集办公、居住、休闲为一体的小区。该小区的中心原规划设计是一个小型的文化广场,围绕在该文化广场周围的除了白龙社区居委会办公楼外,还有我们这20多户居民。我们这20多户居民都是当年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室设计的广场规划平面图(该设计证号:【桂】033121号)与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我们当年购买白龙社区文化广场小区宗地建房居住,也是冲着该小区中心有这么一块小小的休闲场所才买的,该小区的宗地也因有这块休闲的设施而相对较贵些。如今我们在此安居乐业,和睦相处,共同维护小区的环境。但是2010年3月23日城市建设局却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要在文化广场中心安置两家,我们小区20多家住户坚决反对市城市建设局这种擅自更改原有规划设计,破坏小区的整体功能的欺诈行为。

诉讼 2010-04-08 16: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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