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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东北男子原在家乡结婚,并生了一子,后来到广东又与一女子同居,并生了一女,后来被法院判这男子重婚,男子选择回东北与原妻子生活,之后40多年没有与广东这边联系。但他重婚所生子女最近意外身亡,由于这对子女没有生育,他们的母亲也早已病故,遗留的财产该由谁继承?

其他 2014-05-23 13: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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