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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交通意外事故,造成对方摩托驾驶员住院,现在是我交了住院押金及支付对方生活费,到最后我该如何办理,又有哪些是可以赔付,而哪些是不可以赔付呢?

其他 2008-09-10 2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垫付,到时保险公司会赔偿的,如果造成受害人伤残的话,受害人会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由于你车是三者险,所以精神损害赔偿金由你承担。
  • 你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受害人住院期间的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费,护理人员的护理相关费用,受害者出院后,需要继续休养的,还要付休养期间的误工费,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要赔偿残疾赔偿金。事故损失由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保险公司按法定的赔偿项目在保险限额内减去免赔部分赔偿,其余部分由你自己赔偿。
  • 根据事故认定书确定你要承担责任的比例,现阶段支付医疗费,生活费等,最后如果支付的金额超过了应付的金额可要求对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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