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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现在的丈夫是再婚的。他有2个女儿,他和他的前妻各人抚养一个,由于他没有房子,他的2个女儿就一直跟她的妈妈生活在一起,和我结婚后他住在我女方家,我和他的2个女儿几乎不来往。请问我和我现在丈夫的2个女儿是什么关系?由于他没有固定的收人挣的都不够自己花除了付他女儿的部分抚养费外对我这个家庭已无法尽到责任了这么多年来他没有负担过任何开支费用也没上交1分生活费,家里所以的东西都是靠我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以后他去世了他的2个女儿是否可以来我家分财产?

争议解决 2010-04-07 09: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可以分你的财产,他的女孩跟你没有关系。
  • 你与他的两个子女之间没有形成事实的抚养关系,所以并不存在其他的什么人身关系。但是,他与你在婚后,你们一方或者双方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也就是你们婚后无论是哪方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另一方有一半的共有权。如果一方去世,其子女有权利继承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双方另有书面协议或者书面的遗嘱的,按照协议或者遗嘱处理。
  • 你和男方的2个女儿没有关系。他去世之后,他的子女可以分得他的遗产。
  • 依法他女儿有权继承他的遗产,如果财产都是你的,他女儿没有权利继承。
  • 你有一半是他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得不论谁的贡献大谁贡献小都是共同财产,他去世后而这一半就是他的女儿和你一起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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