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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孩子繼承問題,媽媽把財產給了兒子,女兒還有份嗎?

其他 2010-04-06 22: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
  • 对所提问题中的“财产”,是否为父母的遗产,问题没有交待,假设问题中的财产为“遗产”,作如下解答: 1、首先要强调根据《继承法》,子女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这是法律所规定的,也是法律赋予儿子与女儿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在法律上这称继承为“法定继承”。 2、《继承法》同时也规定父母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通过书面的立嘱方式,对自己名下的财产进行划分和处分,这种处分自己财产的方式称为“遗嘱继承”;且这种处分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也就是说对于财产的继承方式,父母有遗嘱的,按父母遗嘱分配财产,即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才按法定继承方式分配财产。 对于您所提及的问题,妈妈对财产处分已立遗嘱的,只要这份书面遗嘱真实有效,妈妈是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请注意这里讲的是妈妈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因父母财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属父母共同所有,妈妈只享有其中的“一半”,所有妈妈只有权处分属于自己这部分的财产,对这部分财产妈妈有权指定给谁,没有指定的,则没有。对那部分属于妈妈所有,这就涉及到析产。对于属于父亲这部分的财产,如没有立嘱,女儿可以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到其中的一部分。
  • 妈妈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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