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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8号在岗位正常操作时,不慎有强酸漏出伤到眼睛,当日向车间主任汇报时,他让我自己去医院看病,我没办法只好自己去看病,到当地镇医院检查以后让住院,我住了6天没有好转,我就要求公司帮我带到县医院检查,去了以后他们治不了,又到市医院检查,他们检查出视神经传导病变,但是他们说这个不是酸烧造成的,可是我的视力没恢复(在这之前检查的视力正常)公司对这件事不再负责了以后看病自己掏钱。公司有出于“好心”帮我拿了20天的药,让我吃药上班治疗。我现在想办工伤认定,公司也不签字,我现在看眼要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现在我该怎么办,何在?

其他 2010-04-10 21:5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首先,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帮你申报工伤,如单位不申请,你自己可以委托律师帮你申请。根据你说的情况,单位只有在没有帮你交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之下才不愿意帮你申报工作。因为工伤是社会保险处出钱,而在没有交纳保险的情况之下申报,就意味着单位要出钱帮你看病并进行补偿了 。
  • 你可以自己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具体情况最好带上材料,与律师面谈
  • 协商解决赔偿
  • 你要有证据证明你的眼睛受伤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否则难以得到赔偿.
  • 你可直接向当地劳动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要求赔偿.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工伤认定及赔偿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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