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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点有关劳动者权利和利益的问题。 我一个朋友是在一家厂里做流水线的工作,春节的时候放了大约半个月的假期,然后大约22号回厂上班。因为那时候的订单很多,所以他们每天都加班,从早上8点上到晚上11点,中间只有一点时间可以休息的。正常的工作时间是9小时每天。他大约在3月8号离开工厂的,那时候老板说叫他三月底再拿工资,这样工资就不会那么少,所以他就叫其他的朋友帮他月底拿工资,可是月底的时候老板只给他发了600多的工资,是二月份和三月份的工资。本来他每个月的工资是800元的(保底800,如果做得比较多的就按件算工资),而且三月份每天都加班,可是没想到工资加起来只有600多!我自己觉得老板发给他的工资不应该那么少!所以我想请问一下,那个老板侵犯了劳动者的什么权利,劳动者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劳动者的权利受到侵犯该怎么做,难道只能去打官司吗?其实很多劳动者的权利都受到侵犯,只是他们都没有用法律来维护,因为他们觉得要去追究的话要用很多精力、时间、财力。他们根本就没有选择,只能忍! 谢谢你的帮助!!

消费者维权 2010-04-09 09: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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