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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原是国企员工,应企业改制而分离出一部分员工成立股份公司.同时原企业给予该公司相当大的扶植,将企业中很多业务交给该公司来做.所有员工签定三年合同.本人也入了股.经营状况相当好,04.8成立至今已分红达200%多,并且固定资产也增加三倍多.同时还增加了两个新公司.但三年合同满后公司就和我终止合同了.但股份仍然在.现该公司应办公地要拆迁而从杭州区搬到萧山区并且将原公司作了清算,将清算后资产按比例发还给股东(又是本金的三倍多.).同时在萧山就原班人马原法人代表重新成立新公司(应原企业也搬到了萧山),同时让新公司员工重新入股.但象我这样的就不能再入股了,请教公司这样做合法合理吗?

公司清算 2008-09-22 08: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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