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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4年4月应聘到一家贸易进出口公司上班,当时说好试用期三个月,可是现在在即将满三个月的时候,公司领导给出不能胜任这份工作为由,把我解聘,这期间没有给我交纳社保,工资也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得到补偿吗

仲裁 2014-07-02 15: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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