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电力部门工作九年多了,刚进来时签过一次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半年,合同到期后没有签合同,继续工作,两年后签了一次为期一年的合同,合同期满后直至现在没有签订过任何合同,工资待遇比正式员工少一大半。请问专家我们这一批工人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他 2010-04-21 17: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1.你第一次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半年中有一小部分是试用期,大部分是\"转正\"后的期间,因为法律不允许只约定试用期不约定正式工作时间的劳动合同。2.你和单位已经签了2次书面劳动合同,现在你们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待遇没有约定清楚,可以补充协议,否则就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处理。你的事涉及数额应该很大,公司也不愿意为你开这样的先例,建议你请律师帮助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