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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小婶在乡镇卫生院产下一巨大在婴儿,重达8.2斤,由于婴儿过大,生产时间过长(从下午6时养水破裂到第二天0时才生出来),造成缺血缺氧脑病,这其中医院是有责任的,因为院方一真说能在这里顺产,并估计婴儿在7斤左右,家属也多次要求转到更好的医院去,但医生说不必要转院,延误了医治时间,造成很大的损失,这种情况是属于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

诉讼 2010-04-23 18: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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