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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包装厂上班,3.5元一个小时。每天几乎是10个小时.08年8月我辞职.主管不给批.我就自己走了。老板说要扣自动离职费300元。请问这和法吗 我有事请假可每天生活费一样要扣

其他 2008-09-27 15: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与包装厂签合同了吗?如果未签,厂子应支付你2倍工资。如果签了合同,你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包装厂,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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