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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大概在08年5月份发生的,当天我父亲在山上放牛刮松油,不是在保护区,是在山坡上,当时他手里拿有砍柴刀,正在逃跑时,不到几秒中狗熊向它扑上来,脸上,后背多处被抓伤,因为出于狗熊凶猛,没有还手机会,右臀大腿严重骨折,撕咬几分中过后,狗熊自动离开,我父亲昏迷了半小时后才清醒,爬行两三小时才被人发现背回家,晚上当地林管所,林业局开车把他送到医院治疗,因为家庭条件原因,不接受手术,脸部缝了三针,拍片确定右臀大腿严重骨折,回家卧床敷药,不能自理,一年多方可下床走动,发生事故第一天已向林管所,申请医药补偿,因为都是乡里乡亲,所里有关工作人员口述:尽量用好药,一切费用帮申请报销,家里请了五六个中医,花了四五万,当没有钱再续药的时候向有关部门申请资金帮助,他们一句回绝:一定要医院医药治疗发票,请的都是各地方有名的俗医,只有字句,印章,融水县林业局局长表示:一定要医院发票,以便向国家报销,这一两年一直在寻找补发票的方法,因为没有熟人,医院发票没弄到!我非常诚恳的请求律师们给予帮助,如何拿到我们该得的赔偿?可否介绍办理手续律师

其他 2010-04-27 20: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林业局,要求赔偿。
  • 你好,委托律师代为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然后尽快要求林业局按照相关规定赔偿。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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