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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房屋属国有土地转让自建,两面采光,有房产证。现屋后一块因单位改制后的土地转让给私人,购地者不按建设局的规划修建,认为他花钱买的土地就该全部修完,想挨着我家房子后墙修建,影响了我家的采光。国土资源局在建设局规划出来之前就把土地使用证发给了他们。请问这是否合法?如果打官司,采光权是否在本案中适用?这场官司该怎么打?

其他 2010-04-28 21: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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