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爷爷37年前以两个儿子的名誉,卖掉老房重新在村里审批了一处大的宅基地,房子由小变大,原因是有两个儿子。现在爷爷以及爷爷的大儿子都去世了,只剩下小儿子(我父亲),现在三个姑姑因为听说要旧村改造(可能会涉及拆迁),前来分房分地,请问土地的使用权是不是只能是两个儿子继承?三个姑姑是否具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三个姑姑是不是只能一起分地上房屋的财产?

其他 2010-05-03 00:3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