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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本人于2010.4.7日与北仑一中介公司与房主的儿子签订一购房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和中介费,后房主提出违约,并拒绝支付违约金,其理由是房主(房产证本人)没有与我亲自签合同,且没有出具卖房委托书给其儿子,因此,其儿子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其不需要赔偿违约金。我想请教一下律师,是否此合同为无效合同? 如果打官司的话需要注意那些事项? 谢谢!

其他 2010-05-05 06:5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合同没有房屋主人签字,的确是无效.不过你可以起诉,追究他儿子的责任.
  • 一、如果不是房产证本人签署,又无委托书,该合同很有可能被认定无效。 二、合同无效后,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其相关损失,具体赔偿数额及项目要看具体约定及事实情况而定。 三、诉讼方面要注意的问题可以具体咨询,包括管辖、被告的确定等等。
  • 房东儿子当时带有其母亲的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以及契证等所有原件来中介签定的合同,并且中介都知道其母亲已经让其代理卖房事宜,中介也提供了证言证明中介是知道其母亲一直让其儿子来负责购房事宜.这样是否构成了\"表见代理\",这样合同是否有效呢? 谢谢各位老师们对本人的指点!
  • 1. 如果房东本人对这份协议没有认可的话,那么这份协议确无无效的合同。 2. 合同无效并不等于不能获得赔偿。因为这件事情,房东的儿子是有责任的,而中介也是有责任,所以可以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具体操作,还是当面谈比较详细
  • 此合同确为效力待定合同,房东现不承认效力就是无效的。但是你可要求中介和他儿子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 可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 可以要求中介和对方一起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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