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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公司在某商场有两个店(暂且A、B区分),今年4月三十号公司主管把两个店里28、29两天的营业额都拿走了,都未签字(以前都已签字)。五一三天假过后,主管找B店要这两天的营业额,而A店这两天的营业额已入账存入银行。 问:这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B店需要哪些证据,A店否作证? 必要时是否请警方介入?

调解 2010-05-05 15: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涉及到犯罪的法律问题 可以先和主管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找律师帮忙采集证据,协助解决 需帮忙可电话联系
  • 你好,两家店的营业收入其他人无权擅自拿走,应该交给公司。利用职务之便拿走而拒不归还的,涉嫌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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