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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我和丈夫去沈阳某医院去做试管婴儿,我们去是慕明一名主任医师去的,签的合同是一对一的治疗,治疗中途主任发生医疗事故被停职,后被查清主任于本事故无关,但因有人举报主任收取病人红包并平时与院长不和矛盾很大故院方将主任调离本科室,这样我的治疗被迫停了下来医院换人给我看病,因其他人医术平平,大部分是主任的副手和实习生,我不同意我很担心试管不成功因为技术要求很高,合同对成功比率和条件很苛刻我都接受了,但中途换人我不同意,如不成功我将损失3万,重新开始疗程还要3万元而且我已经当误半年时间了,来回路途和精神的折磨受不了,我跟医院协商要求让我的主任医生给我看病,毕竟她以跟踪治疗我半年了,其他的事是医院的内部问题不应该牵连到病人,现在在最关键时换人对我来说不公平,但医院不肯,理由是收红包医风不正,医院还有其他医生不旨她一人会看病,病人爱看不看,随便告,医院嘴大病人嘴小而且医院态势很强,我现在已取卵,冷冻4个月,冷冻后成功比率只有 20%,卵多冻一天就多一天的危险,而且回输很重要是最关键步骤,医院换人做不成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霸王条款我不接受,条款中对我的条条框框倒是很多,例如麻药过敏不负责,宫外孕不负责,治疗中造成的腹腔积水不负责,事后婴儿脑瘫不负责 等等,我想请教懂法律的人士医院中途换人合法吗,我能要求合理的赔偿吗,医院这样我应该怎么办?我忠心请教懂法的人士给我一点点指示,我将非常感谢你的帮助,我已经疲惫不堪了,谢谢!!

其他 2008-10-06 09: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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