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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起房屋合同纠纷,请问怎样处理:几年前我就打算买房子了,好不容易在前几天看中一套房子并且签了合同,可是现在让开发商交房子的时候他们却说已经把房子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其他人了。我这该怎么办才好呢?都交了一大笔的定金了。开发商只愿意退还那定金给我,可是我觉得房子才是最重要的,而且我是先签合同的那个人,房子就应该是我的。为保护我的权益特来咨询律师我该怎样处理这样的房屋合同纠纷?

其他 2010-05-07 11: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关于这样的房屋合同纠纷的建议,其实这就是典型的一房两卖的例子。如果第二个跟开发商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且房屋已经过户的话, 那么要求交付房屋给你显然是不可能的,那这样的情况下处理的方法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所以可以根据以上的规定去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委托律师帮忙解决这样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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