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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父母亲均是武钢职工,目前居住在一起,按照当时政策需留一个子女在身边才可分到目前所住的房子,为了互相照顾,父母亲将我一家(当时我已结婚)留在了身边,我就没有享受到任何福利分房待遇,包括我爱人。2002年房改,父母亲让我出了一半的房款,共计贰万伍仟元整(有母亲打给我的收条为证),当时的房价是伍万元。现在父亲想不经过我的同意卖掉此房,请问,他这样做合法合理么?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其他 2010-05-10 22: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登记在父亲名义下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必须共同到场的才能处分房产!如其中一人去世则房产应进行遗产继承分割!至于你所说的共同出资行为时另一法律关系,证据充分的可以依法要求确认房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 不合理也不合法,父子之间建议协商解决。
  • 如果房产登记在父亲的名下,你的名字并没有出现在房产证上,则你父亲和母亲对房产是有处分权的,是可以不不经过你同意而卖掉房产的。至于你的权益,你可以要求你父亲返还你你出的房款。
  • 肯定是不合法不合理的。协商不成只能法院起诉确定房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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