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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配偶已去世的,脑萎缩无意识老人成为无民事行为人的宣告是医院、居委会还是法院?宣告后的监护人如何取得监护权?

其他 2014-08-26 17:4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 你好,先由居委会调解,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确定监护人。
  • 由居委会指定监护人
  • 你好!由法院宣告老人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无法确认监护人时,可以先由居委会或单位制定,对指定不服也可以起诉到法院。
  • 要到法院立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法院宣告后,再指定监护人。
  • 确认一个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要到法院,指定监护人是由居委会或他的工作单位指定。可电话咨询。
  • 你好,建议咨询主管部门。
  •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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