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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地产法地随房走?举个例子

其他 2010-05-15 15: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是房地产领域经常出现的问题。因为房屋是建立在土地之上的,都属于不动产,所以一起称作为房地产。 所谓的“地随房走”,是指房的所有权转让,其占用范围内的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 例如:甲将其房屋出售给乙,甲与乙之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生效后,乙可以与甲一起持《房屋买卖合同》和甲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分别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虽然没有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但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就可以办理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因为房屋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即“地随房走”。 仅供参考!
  • 应当是土地使用权决定房产的所有权。
  • 土地上有房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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